武汉大学接受科研进修生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人才强校”对高校教师素质的要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武汉大学面向全国高校教师、相关科研单位人员开展科研进修,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目标: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的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和急需开设实验课的高校教师及相关科研单位人员,通过进修使其能够掌握实验、科研的各个环节,达到提高科研及实验水平的目的,年龄不限。
二、进修形式:科研进修原则上所有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和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科基地都可接受科研进修生,少数学科专业视情况而定。
三、报名办法:根据我校接受科研进修的程序,高校教师需填写《武汉大学科研进修申请表》(可直接点击该表,也可函索或到我中心教师进修部索取)。推荐表需由所在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单位人员需出示单位推荐公函,公函需写明进修者姓名、职务、文化程度、进修目的、进修期限等,然后寄至我中心教师进修部或寄给所选导师,导师签署同意接受意见后转交我部,经审核同意即寄发入学通知书。
四、每学期末办理下学期报名事宜,我部收到报名材料后,经审核同意即寄发入学通知书。凭通知书及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务必含肝功化验结果)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五、进修要求及结业:进修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如超过一学年,可续办。根据武汉大学对进修生的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得跨院系进行研修;跨院系科修,必须另外办理相关手续。
科研进修结束后,进修学员须提交研修报告,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武汉大学(科研)进修结业证》,否则,只给成绩证明。
六、科研进修收费标准(单位:元/学年,学期减半)
⒈理工医科类为7000元/年;文科类为6000元/年;艺术类,艺术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等专业10000元/年。
⒉进修费包括上机费和实验费。
六、其他相关事项:
1.住宿费:1500元/每年(宿进修教师公寓、公寓提供全套卧具)。
2.报到时,另交10元报名费
3.按时离校方可发放结业证,收工本费15元/本
4.查询本科课程请登录网站:www.dean.whu.edu.cn
5.查询研究生课程请登录网站:www.gs.whu.edu.cn
6. 武汉大学师资培训中心网址:www.train.whu.edu.cn
联系单位:武汉大学师资培训中心教师进修管理部
联系人:彭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5987 传真:027-68754929
邮编:430072 QQ:392993028
E-mail:tcwhu@163.com
附件:08-09学年度拟接受科研进修生的导师名单及课题名称(点击下载)
武汉大学师资培训中心
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