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学年度武汉大学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落实“高层次人才立足国内培养”战略任务的重要措施,是依靠国内现有条件和力量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重要形式,也是校际间进行学术交流的有效途径。经教育部有关部门同意,我校2008-2009学年度拟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100名。现将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高校教师,一般应是副教授和各推荐学校作为学术骨干培养的优秀讲师。尤其欢迎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学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高校青年教师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高校教师来我校访学。各级党校教师也可申报。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名称(可直接点击查看)。
三、申请办法:
首先填表:申请者须认真填写《武汉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点击申请表下载,也可函索)一式两份。推荐学校师资管理部门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语),申请函封面左下角须注明“访问学者申请表”字样。
其次导师签署意见。我中心收到申请表后会及时与导师联系,请导师审查申请表并签署同意接受意见;申请人也可以先与导师联系,由导师签署同意接受意见后由报送我中心。
最后经我中心审核同意后,将在每学期末放假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接受申请表截止时间为每学期末。
五、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访问期一般为一年,根据需要也可以为一学期。在导师具体指导下,访问学者应以科研为主,并根据选取定的研究课题切实按照学习工作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同时,可以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参加教材编写或承担导师分派的其它教学工作。
六、考核和结业:访问学习进行一半时,师培中心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其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成绩考核表》,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师培中心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作为今后晋升提级的依据;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科研进修对待。
七、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湖北省武汉大学师资培训中心教师进修管理部彭燕妮老师、吴延清老师,邮编:430072,联系电话:027-68755987,传真:027-68754929,邮箱:tcwhu@163.com,网址:www.train.whu.edu.cn。
八、费用:文科类专业:9500元/人年,理工医科类:11000元/人年。住宿费1500元/人年(宿进修教师公寓。公寓提供全套卧具等生活用品)。以上费用学期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