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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度武汉大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要求,教育部今年将继续资助1000名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进入有关重点高校各国家重点学科、国家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以科研为主的研修工作。

经研究决定,我校计划在2008-2009学年度接受约90名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条件:

⒈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高校在职教师。

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特别欢迎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高校教师来我校访学。

40-45岁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和讲师以上职称。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高校教师可适当放宽。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名称(可直接点击查看)。

三、申请步骤:

第一步填表: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全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直接点申请表下载,也可函索)一式三份。首先推荐学校师资管理部门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语),然后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寄我中心教师进修部,申请函封面左下角须注明“访问学者申请表”字样。

第二步导师签署意见。我中心收到申请表后会及时与导师联系,请导师审查申请表并签署同意接受意见;申请人也可以先与导师联系,由导师签署同意接受意见后由报送我中心。

第三步经我中心审核同意后,将在暑假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接受申请表截止时间为630日。

五、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访问期限为一年。访问学者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六、考核和结业:访问学习进行到一半时,师培中心将会对其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师培中心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监制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证书》,作为今后晋升提级的依据;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科研进修对待。

、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及收件人:湖北省武汉大学师资培训中心教师进修管理部彭燕妮老师、吴延清老师,邮编:430072,联系电话:027-68755987,传真:027-68754929,网址:www.train.whu.edu.cn,邮箱:tcwhu@163.comQQ392993028

、费用:

东、中部地区文科类专业:4500/人年,理工医科类专业:6000/人年;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文科类专业:1500/人年,理工医科类专业:3000/人年。住宿费1500/人年(宿进修公寓,公寓提供全套卧具等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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